民進黨籍前立法委員邱垂貞涉中藥商遊說案收賄,高等法院更三審判他3年10月徒刑,褫奪公權3年,犯罪所得500萬元沒收。 記者王宏舜/攝影 分享 facebook 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以便修法通過中藥商有調劑權案,高等法院更三審上午宣判,邱垂貞違反貪汙治罪條例,遭判有期徒刑3年10月,褫奪公權3年,犯罪所得500萬元沒收。而林光華、馮定國則維持一審無罪判決。1993年間,衛生署反對未經國家考試逕行修法賦予中藥商調劑權,中藥商公會透過各地中藥商公會組成修法推動小組,遊說立委提案修藥事法。2002年檢方接獲檢舉,依貪汙罪起訴邱垂貞等8名立委。一審僅判邱垂貞、廖福本有罪;二審判8人都有罪;更一審時,廖福本病逝,趙永清、李俊毅與陳鴻基無罪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,其餘4人涉案部分發回高院更審。更二審時,邱垂貞大罵「本案讓我家破人亡,若不是為了讓司法還我清白,我早就輕生了。」,但合議庭發現邱垂貞3度透過胞兄邱茂雄取款,前後拿了1千萬元,重判邱8年6月徒刑,褫奪公權8年。林光華收賄2百萬元,被判7年6月,褫奪公權5年,馮定國收賄20萬元,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,褫奪公權3年。許舒博雖接受中藥商公會陳情,但在拜會時表示不支持中藥商公會版本;修法後許收下中藥商公會1百萬元,但無證據顯示有期約對價關係,改判無罪。更三審,因有相關證人證述,指邱垂貞各收受200、150、150萬元,且邱的哥哥也承認,邱期間也積極參與修法,因此判他3年10月徒刑。林自2013年8月起,16度聲請解除限制出境,上月21日獲高院裁定撤銷限制出境(出海)處分,檢方抗告,最高法院裁定發回,高院今表示稍後會做出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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